关于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选聘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26日,注册资金9亿元,是经桂林市人民政府授权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临桂新区开发建设为主导,按照市场配置原则,进行资本运作和投资经营,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物资贸易、广告传媒、教育、航空、旅游、酒店经营、政府特许经营业务等投资领域,拥有全资子公司9家,参股公司6家,具有一级土地开发、房地产二级开发等资质。
二、选聘职位及薪酬
本次公开选聘1个职位:分管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副总经理1名,其薪酬按照《临桂新区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三、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忠实地执行上级部署和决议,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2.身体健康,心态良好,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二)任职资格条件
1.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七级职员)或副科级领导(八级职员)(累计任职3年以上);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含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高管人员或中层正职(累计任职3年以上)人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含国有控股)小型企业高管人员(累计任职3年以上)人员。
应聘成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有关人员必须要辞去公务员身份;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要辞去体制内身份。
2.年龄不超过50岁;具有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熟悉项目建设法规、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基本建设程序;具备项目方案、初设、施工图设计的专业管理能力,担任或主持过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或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有较强的专业协调能力;具有任职10年以上的相应工作经验;须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5年以上或注册执业资格;具有建筑设计行业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2.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3.企业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7条所列情况之一的,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龄、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年龄、职务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
四、竞聘程序步骤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8日17:30时截止。
2.报名方式:有意参加应聘的人员请下载填写《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任职文件等资格佐证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E-mail地址:3186833639@qq.com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临桂区委办公大楼8楼804室
联系人:梁女士17777318767、陆女士13907837810
办公联系及传真电话:0773-3680116
3.报名要求
(1)《报名登记表》填写要求项目完整、真实准确,并需本人签名。
(2)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和证明本人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上资料原件待接到通知后在面试时交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验。
(二)资格审查
依据公开选聘的条件和资格,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初审,对报名信息提交不完整的,及时通知应聘人员予以补充完善。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呈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审核并进行差额遴选。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三)差额遴选
如果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超过4人,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审查合格人选中按照1:4的比例进行遴选,产生进入面试答辩阶段人选4名;如果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为3-4人时,则直接进入面试答辩阶段;如果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不足2人(含2人),则本次对该职位不进行公开选聘。
(四)面试答辩和差额推荐
通过资格审定和差额遴选的应聘人员需参加临桂新区面试答辩会评委组织的面试答辩,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面试答辩工作方案,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应聘人员会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面试程序为自我介绍加评委提问。每个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时间控制5分钟内,然后进入评委提问环节,评委现场随机提问,面试人员进行回答。
2.差额推荐。面试答辩后,评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面试应聘人员评分,以评分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2名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根据推荐情况和职位要求,临桂新区工委考察组对确定的2名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情况报告呈临桂新区工委会进行研究。
(六)研究决定
临桂新区工委召开班子会议,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拟聘任人选名单在临桂新区网站及有关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任的,经体检合格后,由临桂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五、其它
聘任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聘期3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按桂林市国企领导人员相关办法进行安排。
聘任期内,由临桂新区工委、管委会按监管国有企业年度考核、经营业绩考核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任期届满后,由临桂新区工委根据考核情况和业绩表现,研究决定解聘或续聘。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如有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六、监督
中共桂林市纪委监委派驻临桂新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773-3680083、3680093。
附件下载:
附件 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