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1号

2020-01-28       1681       党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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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作如下决定:

一、强化疫情防控。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由乡镇(街道)牵头,以社区、村屯为单元,对来自湖北尤其武汉等疫区的人群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居家或到定点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医学观察14天。发现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送到指定场所观察。各市、县要提供指定观察场所食宿条件。对来自疫区人员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二、实施交通检疫。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部门在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设立联合检疫检查站,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送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密切接触者送往指定场所进行观察。

三、严格人群聚集活动管理。取消一切影响疫情防控的人群聚集活动。暂时关闭人员密集、封闭式景区景点和影院、剧场、卡拉OK厅、图书馆、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四、加强医疗救治。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将确诊病例就地集中、就近安排在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五、做好全民自我防护。迅速普及全民科学防控知识,大力倡导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

六、开展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对公交、地铁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及公共运输工具进行每日清洁、消毒。加强对医疗废弃物全过程规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强化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市场管理制度。

七、严格市场监管。努力保障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物资供应,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趁机制售伪劣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八、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自2020年1月26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对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加工和食用。

九、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科普宣传,通过电视、网站、广播、手机深入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信息发布,严格疫情报告,规范信息发布,做到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引导,严禁谣言传播。

十、实施责任追究。用好12320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反映的疫情信息和举报的疫情防控不力的线索,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和落实防控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